名臣健康: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26    报告与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名臣健康”)董事会编制了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3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6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721,6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05,303.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401165049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项目序号

          

项目总投资金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

日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6,123.00

4,040.53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9,650.00

16,150.00

3

研发中心

3,000.00

1,500.00

         

28,773.00

21,690.5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净额

216,905,303.28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理财收益

4,379,082.38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1,031,395.77

    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39,776,565.60

截止201812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60,252,989.89

其中:银行及证券保本理财产品

120,000,000.00

截至20181231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

40,252,989.8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8 年1月11日与全资子公司广东名臣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浙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840000610120100005891;公司在中国银行汕头澄海支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40569519823;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4050165010109002919。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40,252,989.89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存款余额

浙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名臣健康

5840000610120100005891

8,961,356.30

中国银行汕头澄海支行营业部

名臣健康

640569519823

18,933,516.2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名臣健康

44050165010109002919

12,358,117.31

      



40,252,989.8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为借助珠三角大湾区区位优势、政策引导及信息资源,吸引高端技术人才,更好的整合的优势资源、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变更为“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润云路 14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9,776,565.60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自有资金已

投入金额

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61,230,000

40,405,300

6,771,482.5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96,500,000

161,500,000

33,005,083.10

研发中心

30,000,000

15,000,000

-

        

287,730,000

216,905,300

39,776,565.60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2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从单一类型的银行调整为可提供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外,原其他审议的事项保持不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理财产品(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赎回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

4.50%

2018

212

2018

512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12,000.00

3.80%

2018

212

2018

817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

4.55%

2018

521

2018

8 21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4.30%

2018

821

2018

1121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2,000.00

3.20%

2018

821

2019

219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4.15%

2018

1122

2019

22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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